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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和鉴别方法

发布日期:2023-01-10 浏览次数:0

  房屋安全鉴定是保证房屋安全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。房屋安全性鉴定直接关系到住户的居住安全,人身安全。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的提出有改变房屋承重结构、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等6种情形的,房屋所有权人、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必须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。

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所有权人、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必须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:

1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;

2、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;

3、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;

4、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;

5、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;

6、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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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,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1、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、滑移、开裂的;

2、基础开裂破损的;

3、墙体开裂、位移、倾斜、风化碱蚀的;

4、梁、板、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、变形、位移、钢筋锈蚀的;

5、木质构件腐朽、变形、节点松动的;

6、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、锈蚀,焊缝、螺栓或者铆接拉开、变形、松动的;

7、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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